宁德师范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招收和培养台湾学生有关规定,自2022年起,福建省部分高校试点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215.38亩,设东侨、蕉城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约35.6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0.73万余册,电子图书140.91万余册、电子期刊15.42万余册、学位论文48万余册,拥有cnki期刊数据库、外文数据库等中外电子资源和畲族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馆藏和地方志及地情文献资料。
全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958人,设11个二级学院,41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入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31门,省级重点学科2个、应用型学科4个、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地方产业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近五年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获奖800多项,其中获国家级奖项300多项,学生创新成果(论文、专利等)累计达143项。
现有教职工846人,入选各类市级以上人才计划180多人次。建设了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0个,校内科研机构13个。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3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60余项,拥有各类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计600余件,获省级科研成果奖8项。获服务地方横向项目180余项,转化科研成果(含技术咨询)190余项,实施校级“服务地方专项行动计划”,共计立项250项,与地方政府及行业企业实现项目对接30多项。
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德国比勒费尔德中等企业应用技术大学、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国外大学开展校际合作。与台湾义守大学、虎尾科技大学、侨光科技大学开展闽台合作办学。
第二条 报名条件
(一)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四)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招生计划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
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www.fjsjyt.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本校招生专业信息。
第四条 申请时间
2022年5月—8月。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网址:www.fjsjyt.cn。
第五条 申请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向我们学校提出申请。登陆宁德师范学院招生专栏(http://zsb.ndnu.edu.cn/)招生信息栏中下载并填写《宁德师范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申请人申明材料(附件3)。
第六条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宁德师范学院2022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原件1份);
(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四)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五)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六)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供统测成绩授权查询函和申请人声明材料(原件1份)。
考生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即予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将申请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后,需于申请时间内(以寄出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寄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台湾地区学生依据台湾统测成绩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经寄出概不退还。同时,将申请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份PDF文档和快递单号的电子版发电子邮件到ns601@foxmail.com,电子版请以“姓名-台湾地区学生申请材料”命名。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核原件。
第七条 考核办法
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学校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采认的统测科目及相应标级要求,并根据需要增设笔试、术科考试、面试等考核。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开展面试等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和考核内容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告通知考生。
第八条 录取
根据考生的统测成绩和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名单。
第九条 报到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考生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三)入学报到后,学校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报到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药学类、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茶学、材料化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冶金工程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三)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86-0593-2960119
E-mail:ns601@foxmail.com
招生网址:http://zsb.ndnu.edu.cn
本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